2026年1月9日,吉林省企业庭外重组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受理华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煤公司”)的庭外重组申请,并于2026年2月10日指定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为重组辅导人,指定吉林省德序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重组法律服务机构,协同和配合辅导人完成重组工作。
为推进华煤公司庭外重组工作有序进行,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现通知华煤公司全体债权人向重组辅导人申报债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截止时间
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14日前向重组辅导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要求
债权人向重组辅导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人基本信息、债权的形成过程、债权金额(包括本金数额、截至庭外重组受理之日的利息数额、利息计算方法和利息清单等)、有无财产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债权到期日等,并附相关证据。
三、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用网络及纸质版同步申报的方式,具体如下:
1. 网络申报
(1)申报网址入口(电脑登陆):https://ept.jiulaw.c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104742
(2)手机微信小程序:“e破通平台”输入案件识别码“104742”
(3)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债权申报系统。
债权人登陆债权申报系统后应按照系统流程和要求填写债权申报信息并上传证据材料等资料完成债权申报。
2. 纸质版申报
债权人完成网络申报后,将全部已上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同步邮寄至吉林省德序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新星宇观塘C区1栋105门市,收件人:赵丹,电话:13504474338。
注:请在邮寄单上注明“华煤公司债权申报材料”,并注意保留邮件寄送底单。
四、咨询方式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重组辅导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重组辅导人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电话:18584397711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注:以上联系信息仅供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咨询,通过该联系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不视为有效申报。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特此通知。
华煤集团有限公司与华煤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辅导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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